返贫已成为扶贫开发的顽疾,尤其是自然灾害

近些年来,农村减贫效应逐渐递减,返贫已经成为扶贫开发的顽疾,尤其是自然灾害导致的返贫问题日益严重。自然灾害导致返贫极大地抵消了扶贫开发所取得的成就,严重影响了贫困农户再脱贫的精神和信念,如何破解自然灾害导致返贫已经成为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自然灾害导致返贫研究能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

地球自诞生以来,自身内部和外部就时刻发生着剧烈的运动变化,这种剧烈的运动变化在人类社会形成之前客观存在。按照进化论的观点,人在自然的运动变化中进化而来,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人类必然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作为自然生态系统运动中自然异变的自然灾害必然会伴随人类始终,自然灾害如果停止了发生,那么同时也就意味着人类也将走向自身的灭亡。

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对自然灾害的定义是:“水、旱、病、虫、鸟、兽、风、雹、霜冻、地震等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1部分:基本指标》的定义,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由此可见,在一般意义上自然灾害包括着不可抗拒或难以预测的自然因素,同时也包括着人为因素,二者单独或共同作用引起自然变异并给人类造成严重损失。理解自然变异是理解自然灾害的前提,可以说,自然变异是属于自然界出现异常的变化,没有自然变异就不会有自然灾害,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然变异决定自然灾害的形成、规模和程度。

然而,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来说,自然灾害的概念却并非如此简单。实际上自然灾害兼具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其定义至少要包括危险源、关系链和结果三个要素。而自然灾害定义的一个重要表述就是其带来严重损失,这种损失使得受灾体依靠自我的力量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恢复。因此,有学者提出自然灾害的概念,认为“以自然界作用为发生的原动力。

使人类社会结构和人类生存环境承受超过极限的承受力而失去固有的平衡和稳定,造成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破坏或功能失效,以导致人类及其社会损失为特征,并使承受对象在一定时间内难以靠自身力量恢复的突发事件。”无论概念如何表述,从实质上看,自然灾害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极端表现。虽然人类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但从人类存在至今,人与自然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对立统一的关系。

并且随着近现代以来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明显提高,自然系统运动过程中的异常现象也随之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自然灾害无论在形成机理还是产生形式上都无可避免地烙上了人为的印记。因此,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灾害不可避免地成为“自然—社会”的综合体,是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产物。

自然灾害的分类比较复杂,一般为从自然灾害属性出发分类和从自然灾害成因出发分类。从自然灾害的属性出发,一般分为自然灾害、自然人为灾害和人为自然灾害。这里的自然灾害主要指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并表现为自然态的灾害。自然人为灾害指由自然变异所引起的但却表现为人为态的灾害。人为自然灾害指由人为影响所产生的但却表现为自然态的灾害。

从自然灾害成因出发分类往往是国家基于自然灾害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所采用的分类方法。按照民政部的划分标准,主要有气象水文、地质地震、海洋、生物和生态环境共五大类灾害。由大气圈变异活动主导引起的气象水文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雷电、低温、冰雪等,由水圈变异活动主导引起的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和海啸等。

由岩石圈变异活动主导引起的地质地震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泥石流等,由生物圈变异活动主导引起的生物灾害主要包括植物病虫害和疫病等,生态环境灾害主要包括着水土流失、风蚀沙化、盐渍化、石漠化等。每一种自然灾害可能同时受到一个甚至几个圈层活动共同的影响。

扶贫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减贫速度趋于缓慢,脱贫与返贫同时并存的问题成为扶贫开发战略的难点。返贫现象成为扶贫开发中的关键问题,这充分指出当前扶贫开发战略完善的领域和方向,同时也深刻警示着要不断的对贫困进行深化的认识和再认识。

贫困的概念从表面理解起来很简单,实际上贫困的概念丰富而复杂。界定清楚贫困概念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精确的辨析出贫困群体,更重要的在于概念界定的不同严重影响着世界对根除贫困的战略思考。而当前世界不同发展状态国家正是从自身实际出发界定着贫困并实施着不同的反贫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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